于伏海
律师

已经向国家信访局客户端反映了。 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住建部负起监管责任,千万不要人浮于事,成为一个腐败的部门。 你们住建部的人知不知道老百姓跟开发商买房,最大的风险就是,必须先给钱,然后开发商才同意签房屋买卖合同? 怪不得每年有那么多人被骗,怪不得房地产从业者那么多流氓骗子。 请住建部立即作出明确规定,要求开发商出售房屋,必须先跟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然后,合同各方根据签订的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。 绝不能再容许“必须先支付首付甚至全额房款后才慢慢地跟买受人签合同”这种流氓乱象出现了。 如果开发商不签房屋买卖合同就收房款,住建部门可以对其作出一百万元以上罚款。 千万不要过度保护房地产流氓资本家。保护的结果就是毒害。

2020-07-22 14:41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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